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增加《店铺关联主体违规行为管理规则》。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规则已从见收集,并于2021年11月18日公布,将于2021年11月25日生效。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维护平台的良好生态,进一步规范创作者和商家的相关行为,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体验。《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第《渠道账号绑定功能使用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商家对关联达人商品推广行为的管理规则》号,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这个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的所有商家和创作者。
1.3有效性水平
该规则是平台规则的有效补充。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类协议。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协议、平台规则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平台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类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实施细则
2.1定义
2.1.1商人
平台上注册/运营店铺的主体(域名为jinritemai.com)
创建者
通过平台提供的工具Shang品推广广服务于商家提供商品推广广的内容创作者。
相关主题
指与商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商家关联方设立的店店,同一经营主体经营的店店,不同经营主体但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的店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判断)。或者有本规则规定的关联形式,如的店店铺、商家关联方经营的创建者账户、同一实体经营的创建者账户、有绑定关系的创建者账户等。
2.1.4联合形式
关联商店的相关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店铺/创建者使用相同的注册信息: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付款/收款账号、售后地址、售后联系人等。
使用相同的设备、相同的IP地址、相同的网卡信息或硬盘信息登录商店帐户。
第三章违规处理
如与店铺发生上述关联,平台有权对店铺进行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3.1限制其进入平台(如果尚未进入平台或已经处于进入阶段)
3.2扣押金、冻结平台所有款项、全店禁售商品、限制商品发布、限制广告投放等。
3.3提高加盟店基础保证金标准,延长结算期。
3.4直接扣除各加盟店用于消费者赔偿的资金及违规店铺应承担的其他款项或费用。
3.5限制参与平台活动,取消选定联盟平台的准入资格。
3.6如果平台认为违规行为非常严重或影响重大,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加盟店进行清退。
第四章附则
4.1
平台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日或修订日之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如果发生在本规则的生效日期或修订日期之后,则适用本规则。平台有权根据发展和管理需要及时调整这些规则,并在平台上公示。本规则生效后,如果商家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其已经认可并接受本规则的内容。